一直以來, 還以為自己對朋友的要求過高, 不斷的在自我反省之餘, 也不斷的輔導自己, 不要太過認真, 否則自己會有得生氣的, 但原來是我自己誤解朋友一詞, 以為相識多年, 便一定是交心的好友, 自己給自己蒙蔽了。

可以兩脇插刀的知己是沒可能的事, 因為自己也不相信自己可以做到這步, 真的要十分無私而且重情誼的人才可以做到這個地步, 在香港, 在這個世界上, 人是必須要先自愛, 才可以去愛身邊的人, 所以先照顧自己第一需要是無可厚非的事, 而作為好朋友(自己是這麼認為..........)(笑!), 在合理的範圍內, 是應該可以作出若干的妥協, 但.........事情並不是這樣, 初時還以為自己對朋友太過苛刻, 雖然不開心, 但還是不斷的開解自己, 著自己不要太過小家子氣。可在一年後, 才發覺那並不是自己的錯, 當然也不是朋友的錯, 只是自己給自己混淆了, 相識得久並不代表是好朋友, 也不代表他/ 她了解你, 隨著環境的不同, 每個人的價值觀與及看法也變得不同, 沒有誰對誰錯, 只是................搞清楚方向, 也免得生氣, 朋友依然是朋友,但..................(笑!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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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日notes:

太灰。設身處地去想, 你可能更易理解他/她的所為。 [tamii de caf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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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琉璃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