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正月初三,父母都會結伴前往車公廟拜神求籤,
幫我們三姊弟求平安籤,
今年,我的事業姻緣的籤都不錯,
但自身卻是下籤,
其實我不知道自身作何解,
但果然,正月十一而已,便已有血光之災,
用cutter 割紙都可以割到手指,
還真的割得不淺呢~
一大片肉被割掉,而且還流血不止,
在公司按了若干時候也還是流血不止,
所以立即跑到附近的醫務所看醫生,
到醫務所,大力壓著傷口,二十分鐘多還是止不了血,
可想而知傷口也頗深,並不是皮外傷那麼簡單,
看完醫生,血止了,傷口也包紮好了,
但這一回卻是荷包傷了,
就這麽一看就要花1700元港幣,
真是貴得嚇人,
但奈何那時流血也顧不得這麼多了,
幸好公司幫我申報了,
不然那真的是傷呢~
而且我因為只是手指傷了,也沒有要求病假,
因為覺得割傷只是小事,雖然流了這麽多血的說,
但原來工傷是需要請病假的,而且倍得也有限,
所以按規矩來說我只可以claim medical而已,
即只可申報220元,
但幸好admin同事最後都想到方法來幫我claim錢,
真的很感謝公司及那位好同事!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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